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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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系统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时间:2021/3/26 浏览次数:4174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切实提升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岗位、多做贡献,特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党的领导,带准政治方向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团青工作的重要性,把带好团建、带好团员青年作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措施,长期推动。 1.坚持党的领导。公司各级党组织要自觉主动加强对团青工作的领导,要将团青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纳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每半年听取团青工作汇报、研究团青工作1次,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公司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要积极参加团青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分管负责的同志要经常参加团青会议、亲自指导团青工作。党组织研究企业战略发展、后备干部等涉及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应当吸纳同级团组织负责人列席。 2.强化政治功能。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引导团组织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发挥共青团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把团员青年组织起来、动员起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始终确保团员青年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化拓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拥护者、忠诚捍卫者和积极践行者。 3.做好推优工作。“推优”是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扎实推动《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的落实落地,“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作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2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当听取本企业团组织的意见。 二、强化思想引领,带强理论武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直接缔造的,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和壮大,同样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同样以实现共产主义作为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带好团建就是带好党的后备军的责任,不断筑牢团员青年的思想根基。 4.强化干部理论武装。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团青工作,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团青工作实践的能力本领;党组织开展上级重要文件、重大会议精神的学习研讨应当安排同级团组织负责人列席;党组织举办理论学习培训班,应当广泛吸纳团员青年参与。 5.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公司各级党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活动,应当覆盖到基层团员青年,注重用团员青年的语言宣讲和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增进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 6.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公司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团员青年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帮助团员青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指导团组织建立网络评论员、网络管理员和网络志愿者队伍,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发挥团员青年发现早、学得快、用得好的特点,牢牢掌握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 三、规范组织建设,带强干部队伍 抓基层、强基础,是我们党组织发展壮大的基本规律。建强团组织、带好团青队伍,就是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像抓党建一样抓团建、抓党员一样抓团员青年,确保团员青年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职工群众信得过。 7.规范团组织设置。各子公司团员有3人以上的应建立团支部,其中有7人以上的应设立团的支部委员会;不足7人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有团员100名以上的应设立团委。有团员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团委。没有团员,但35岁以下青年超过7人的,应明确1人负责团青工作。各子公司团组织应于2021年2月底前全部健全。团组织受本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双重领导。 8.配强领导班子。公司各级党组织应支持团组织按期换届,选优配强团组织领导班子。设立委员会的团组织,委员一般3-5名,其中书记一般应当是中共党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最多不超过40岁,享受不低于所在企业中层副职待遇。各企业可结合企业实际,对兼职团干部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党组织在调整同级团组织领导班子时,应当征求上级团组织的意见。 9.加强教育培训。公司各级党组织应当把团青领域的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期团青干部培训班。上级组织举办的团青培训、调训,本级党组织应当积极支持。上级组织有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的安排,本级党组织应当切实做好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派。 四、服务中心大局,带动建功立业 10.推动品牌创建。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实施团青品牌引领战略,立足群众所急、党政所需、团青所能,打造一批有影响的服务品牌。要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引导、支持团组织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急难险重任务为突破口,大力开展“号、手、岗、队”创建活动,推动团青工作于企业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 11.助力全面发展。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将青年发展规划纳入企业总体战略,促进青年与企业同步发展、同步提高。党组织选拔任用干部,要注重向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清正廉洁的团青干部倾斜;要重视团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干事创业的重要作用,支持团员青年开展岗位建功系列活动,团结动员团员青年积极投身贵州省乡村振兴、大数据和大生态战略行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做出积极贡献。 12.拓展服务平台。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支持、保障团组织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通过推行阵地“党群共建共用共享”模式,为团员青年建立“团青之家”。应当设立“党团工作经费”,为团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团建工作与党建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将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党组织抓党建述职内容。要将党建带团建工作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严格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带”的作用,形成“党建带动、一体共建、互促互进”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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